各任课教师:
为规范考试成绩录入,确保学生学业成绩的真实性和时效性,保证成绩录入工作按时有序进行,现将成绩录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成绩录入工作安排
1.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日 17:00。
2.为保证期末考试成绩及时发布,请各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。教务处将对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进行通报并按照《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3.各开课部门、二级学院在任课教师成绩提交后须完成考试材料整理及归档工作。成绩审核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月 4 日 17:00。
4.为避免漏录和错录学生成绩,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如发现系统录入名单与实际上课名单不符,应及时与开课单位联系核实并及时确定上课名单。不在上课名单的学生参加考试,成绩无效。
二、成绩录入要求
1.关于成绩比例设置的要求
每门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、期末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而成,各分项成绩的比例,由任课教师根据专业及课程性质自行确定,期末考试成绩占比不高于 60%,平时成绩占比不低于 40%。成绩所占比例设置无误后再录入成绩,成绩一旦提交,各项比例将无法修改。
2.关于成绩录入的要求
成绩录入前,任课教师应及时检查阅卷评分的准确性,确认无误后再录入成绩。成绩录入后可先暂存,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确认提交,成绩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修改。成绩录入操作步骤见附件一。
3.对缺考、违纪等情况的学生系统中需进行特殊成绩标识。
教务处
2026 年 6 月 25 日
附件一(成绩录入操作步骤)
5. 单击“录入 ”
6. 设置成绩构成和比例,如“平时 50%,期末 50% ”;或“平时 30% 、实验 30% 、期末 40% ”。单击比例中的数字即可修改,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分项配置。
7. 在此单击即可录入成绩
8. 未全部录入时,可单击“保存 ”保存录入数据
9. 如遇特殊情况,可在此进行标记
10. 全部成绩录入完成,核对无误后,单击“提交 ”,提交后不可再修改